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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好 (第2/2页)
0U胡乱r0Ucu0。 他手真冷,冻得小花瓣在他掌心战巍巍哆嗦着。 “孟余朝。”nV人出声唤他。 “嗯。”他低应了。 谭欢沉默许久,忽扭过身抬手抚m0过他的眉眼,像多年前许多次的那样,nV人指腹沿着他的唇细细描绘着轮廓,嘴里低低喊了句:“余朝。” 男人其实样貌生得很好,不提他的家世背景,就单凭着这张脸,也能招得不少Ai慕,她那会儿与他一处,曾以为他是喜欢她的,与她过世的NN并无二致,他心好,像他的mama,偏他生生将自己捧上天,又摔进了地狱。 自两人再遇到以后,她何曾有过这样温情的时候。 不知怎的,他从nV人晶莹明澈的眸子里瞧出了一丝情意。 孟余朝以为自己早忘记那些场景,此刻就像突然觉醒了般,异常清晰。 于晋说谭欢喜欢吃卤煮,可以前她长大的地方,整个东市也没几家卤煮店。 他刚到东市那会儿,是谭欢带着他坐了许久的地铁,才找到一家,谭欢闻不惯那个味儿,连口汤都不肯喝。 还是他诓她:“京市人夜宵都吃这个的,到时候你怎么办?” nV孩儿这才闷闷喝了口。 她可真好骗。 孟余朝莫名觉得抓住了什么又很快失去,他迷迷糊糊,却没有哪时b此刻更清晰地意识到,自己或者永远都得不到她了。 他与她分别九年,离开时将她和张芝彻底抛掷脑后,自此再也没往东市踏过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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