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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第2/3页)

绪游移。她倒是有个初中同学,年纪b当时班上的人都大一点儿,估计大个三四岁吧,初三读了一半就不见人影了。当时听班上那群男孩儿说:“齐潇芸不念书了,是不是回乡下生孩子去了啊哈哈哈。”

    “她那乡下不是好早就能结婚了,说不定就是呢。”

    “她好像是去城里了,我NN说的,她好像是去打工了。”一个枯瘦的男孩怯生生地cHa话,程仪记得这个男孩是齐潇芸的同乡。他说话的时候改不掉乡音,别扭地讲普通话时不时惹人发笑,即便和这县城里的人口音也差不了多少。

    “那不就是去当厂妹嘛!”男孩们笑嘻嘻地讲。

    至于为什么会记得齐潇芸这个人,程仪想红了耳朵,她记得那个nV孩路过时,身上的淳朴气息总会带着一些纯粹的清甜,又因为年龄大些,发育得好,男孩们背地里打量b划,那些猥琐的笑脸跟印在了脑子里一样,让程仪忆起来走路上都会下意识远离男人。

    程仪Ga0不清是齐潇芸给她的记忆深,还是对那些偷偷m0m0地讥笑记忆深了。

    二十二岁,还有好多可以尝试,可以挥霍一下时间浪费一些胶原蛋白。程仪走累了,街上还是挺萧条的,一些超市一些餐馆和小店便到了头快往郊区的田里走,再下一步估计就下地cHa秧了。但是她还不太敢回去,待家里不好交代她妈。

    回去的路上,程仪走到了街另一边,经过一家农家菜馆。馆子隔壁是县上修得最豪的KTV,说是最豪,不过晚上巨大的霓虹灯招牌发亮的样子惹人注目,映得这小小餐馆十分惨淡。奇怪的是,程仪往里望,馆子里倒是热气腾腾人声喧哗碰杯声嘈杂。生意还挺不错的,程仪撇撇嘴,县城在这些年还是有些变化的,就像这小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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