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五、民国地主不好当(北方篇) (第4/9页)
的年代,哪怕你在北京跟什么高官攀上了交情,到了地方上也未必有用。 想法子结好当地军阀也是一条路子,毕竟县官不如现管。但问题是大多数的军阀旋起旋灭,这个“现管”更替得实在太频繁。士绅们刚刚花大钱投资下去,军阀就已经通电下野了……于是又白忙乎一场。 其次,在民国初年的河北、山东、河南、四川这些战乱频繁之地,就算是遇上了不打仗的年月,军阀们为了供养庞大的军队,以及维持奢华的生活,从而摊派给地主们的赋税,也远b清末时期更加沉重。 例如四川全省在清末只需供养新军一镇相当于一个师12000人,外加差不多数量的绿营旧军,还有向云南、贵州、甘肃提供约250万两白银的财政补助。 但是到了1935年的时候,四川人需要供养的川军总兵力,却已经膨胀到了340个团,约84万人的庞大规模!每年所需的开销自然是几倍十几倍地往上翻。在某些地方,农税居然“预征”到了民国一百年2012年以后!再加上川军混战对地方经济的破坏,纵然是四川这样的天府之国,地主士绅们也同样叫苦不堪。 北方各省农村被“预征”赋税的状况,虽然不如四川这么荒诞,但由于自然条件差,灾荒频繁,民间财富有限,战争的破坏惨烈,实际的负担b例还要更加沉重。 当然,地主们也可以设法提高地租,把这些负担转嫁到农民头上。但是土地上的出产就只有这么多,哪怕不给农民留下一粒谷子,能够搜刮到的粮食也是有极限的。而军阀们发明苛捐杂税的本事,却是从来都无上限的,一下子Ga0出来六七十种附加税也是常事——例如青苗捐、烟捐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