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仿佛承认喜欢是一件丢人的事情。 (第2/4页)
来,打起精神来应付老板:“……你要…喝点吗?” 瑜星宇:“你手上有血,伸过来。” 钟司之:“哦……” 钟司之把蚊子咬的包抠破了,所以手指和指甲上有血迹。 钟司之手伸到一半,停了下来,工作上顺着瑜星宇做事也就算了,下班了,还顺着瑜星宇,是不是太奇怪了? 然后瑜星宇直接将钟司之的手捞了过来。 瞧着瑜星宇给同性·下属擦手,为什么这么自然。 简直——简直像一个老父亲! 钟司之的情商一般,性格比较孤僻,但不该说的话,他是不会说的。 但介于今天周六,离周一上班还有一天缓冲时间,有酒壮胆,钟司之还是问了一句:“……老板,你应该不是同.性.恋吧?” 瑜星宇用‘老父亲’的眼神瞅了眼钟司之:“看人。” 既然问都问了,那就问到底吧。 不过在说到‘看人’的时候,钟司之就觉得这个人八成不是自己了。 他可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地方招人喜欢。 若不是算了三次的天机罗盘显示了恋爱挂相,他也不会舔着老脸去自取其辱。 来跟瑜星宇打好关系。 钟司之:“……比如说?” 瑜星宇道:“在我小时候……家里面情况很不妙。那个时候,有个很伟大的人,救了我。如果我会喜欢上别人,那么,一定是那个人。” 嗯嗯……哦。 钟司之在烧烤摊上提了一箱啤酒,试探性地给瑜星宇开了一瓶推过去。老板在面前,钟司之倒是老老实实用开瓶器开的。 钟司之:“老板喝酒吗?” 瑜星宇垂眸:“我还要开车。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