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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我的狗都要骗走。 (第3/5页)
的时候,给人一种穿越时空的惊艳。 这个比喻不太严谨,毕竟陈谨忱不是我老婆,但大致可以类比。 陈谨忱比我更在意被下药的事,他蹙眉,并没有理我的打岔,说:“酒店的监控我已经让人去调了,您使用过的餐具都会送去化验——” “好的好的好的。”我打断他的汇报,说,“下午的工作什么时候开始?” 工作状态的我暂时顾不上其他事情,譬如给洛棠送礼物。我对金钱有一种不可理喻的渴望,这大概源于我物质生活匮乏的童年,我自从踏入商场就学会疯狂的攫取,榨干每个人每一分每一毫的价值。 这就是为什么我会在剧情结尾走投无路的时候去做不能做的生意,签下协助贩毒的合同。 陈谨忱的担忧很正确,我沉浸在工作中无暇顾及其他,忙碌的日子一直持续,持续到那天我去江边晨跑。 我遇到了一只很帅气的德牧,还有他不善的主人。 晏云杉锋利的眉目肃杀如秋风,全黑运动服严丝合缝,拉链拉到最顶上。深秋的背景色是灰白,他金属拉链之上的脖颈与面庞毫无血色,眉眼沉郁浓墨,这幅缺红少绿的白描画的所有着色都汇聚在他艳红的唇上,如若凋落在秋日里的一瓣玫瑰。 他在当街恃靓行凶,当然,他的表情也很凶,凶的像是随时能掏出枪把我崩了。 我对他招招手当作打招呼,他牵着的德牧忠实地蹲守在他身边,警惕地看着我。 这场景莫名熟悉,但我没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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