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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后记 (第3/9页)
人思幸进,求所谓砥砺廉隅,束身自爱者,世不多睹焉。……起观斯世之忍心害理,几全如陈叔宝之无心肝。长此滔滔,伊何底止?。…… 其实陈叔宝模胡到好象“全无心肝”,或者有之,若拉他来配“忍心害理”,却未免有些冤枉。这是有几个人以评“郭巨埋儿”和“李娥投炉”的事的。 至于人心,有几点确也似乎正在浇漓起来。自从《男女之秘密》、《男女交合新论》出现后,上海就很有些书名喜欢用“男女”二字冠首。现在是连“以正人心而厚风俗”的《百孝图》上也加上了。这大概为因不满于《百美新咏》而教孝的“会稽俞葆真兰浦”先生所不及料的罢。 从说“百行之先”的孝而忽然拉到“男女”上去,仿佛也近乎不庄重,--浇漓。但我总还想趁便说几句,--自然竭力来减省。 我们中国人即使对于“百行之先”,我敢说,也未必就不想到男女上去的。太平无事,闲人很多,偶有“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本人也许忙得不暇检点,而活着的旁观者总会加以绵密的研究。曹娥的投江觅父,淹死后抱父尸出,是载在正史,很有许多人知道的。但这一个“抱”字却发生过问题。 我幼小时候,在故乡曾经听到老年人这样讲:--“……死了的曹娥,和她父亲的尸体,最初是面对面抱着浮上来的。然而过往行人看见的都发笑了,说:哈哈!这么一个年青姑娘抱着这么一个老头子!于是那两个死尸又沉下去了;停了一刻又浮起来,这回是背对背的负着。” 好!在礼义之邦里,连一个年幼--呜呼,“娥年十四”而已--的死孝女要和死父亲一同浮出,也有这么艰难! 我检查《百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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