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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不怠.惰的自白书(一) (第4/4页)
不若如此,他怎麽可能被一群小混混放倒? 因此,我也没理由去尊敬他了。 从那时起,他就开始依赖我过活。教我锻炼、教我手法,把我训练成一个盗贼。为了保证每单生意都稳定,他告诉了我如何与黑手党接洽——那种把原价值中百分之八十都上缴的、最稳定的出货方式。 一枚镶金的戒指只能换来一瓶酒。就算是年少无知的我也察觉到他们拿走的不止百分之八十。可我只能这麽做。 我曾经尝试过自己去找地方出货,但回头立马被人堵,受到一顿毒打外加钱全被抢。 以至於现在,我已经「习惯」这种生活了。 那次自作聪明导致的结果,是我受到了两次毒打。 第二次当然是他打的。 没钱花、没酒喝、没饭吃,让他怒火冲天,抄起小凳子就对我猛揍,直至木凳支离破碎才肯停歇。 那时的感觉我记不太清楚,总觉得很大一段时间我像是断掉感觉神经一样,并没有感受到多麽强烈的疼痛。 似乎他从此Ai上这种感觉,在我不再尊敬他之後,他找到了新的慰藉自己的方式。 还好的是,那只是挑刺X地殴打。只要我拿回酒和饭以及他的p资,他就不会打我。年少的我在发现这一点後,恍惚以为他是一个温柔的人。 为此,在大概一年时间里,我都尽可能努力去偷东西,以换来他的「温柔」。 从七年前开始,他就打不过我了。 从那时往前的两年前,他被打断腿的那件事,还记得吧?後来那群人找到了我,盯上我每天都能顺到的贵重财物。 然後,我把他们—— 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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