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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想写(5) (第3/4页)
有城市。 陈秦知道对方不会理解兄妹俩为什么想要离开的强烈欲望,毕竟对方在这里,虽说不上乐在其中,却是他们之中最快适应这残酷的环境的。 这里与外界,于对方无异。 他站起身,垂下眼帘解开那还在闪烁着红光的腕表。 光灭,厮杀结束。 七八年前那一打不是没有后果。虽说没把人打重伤,但是如果知晓对方小小年纪就能有如此暴行应该会让不少想来抚养的人避之唯恐不及。 但那一日,来的人可以说是一眼相中了黎谨。 为什么,自然是因为不是真想收养,而是作为被看上的“苗子”。 当“刽子手”的苗子。 至于陈秦,则算是被黎谨一句话打包来的。 “不走,我还没吃到他的巧克力。” 或许是前来挑选的人懒得动脑,这么一句童言稚语,让两个孩童被同时打包带走。 对于这堪称“坑”过来的行为,陈秦则是看到了好的一面。 这回断了联系,也好。 在哪,对陈秦其实也无异。 相比起其他组的孩子还在苦苦挣扎于淘汰的边缘。黎谨与陈秦可以说是势如破竹,一帆风顺,毕竟有个没心没肺的人在。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没心没肺,所以对于生命逝去与环境的残酷,恍若未感。 当时他们都还未分化,并不知道第二性别,但对方蕴藏的身体与心理素质已可窥见一斑。 别的孩子第一次握枪,手抖如筛糠,黎谨则眼也不眨,对着靶子就是三连发直中红心。 别的孩子第一次杀人上吐下泻,黎谨还要在兴高采烈废了对方四肢听够惨叫后才心满意足给对方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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