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九章:真正的罪人(一) (第2/10页)
彷佛——我从来没有站过加害者位置一样。 事情不是那样的,在拨通李少辉电话之前,一直都有一个声音不停地对我诉说着。所以,我才拨通了李少辉的电话,所以,我才想找到对自己而言的答案,所以,我才下定决心做错误的事情,所以——我才翻开了日记本。 之所以说出这些事,并不是想告诉大家我後悔了,也不是想博取同情来让自己的错误变成正确。我的本意刚好与这些相反,完全是南辕北辙。 正如开头说的那样—— 我做的是绝对错误的事情, 但同时是不得不去做的事情, 所以我无论遇到了什麽事情,都是咎由自取。 咎由自取, 自作自受, 自食其果, 哪怕尝到了苦瓜的果实,也得打碎牙齿封住嘴唇咽下去。 02 那麽,我遭遇的事情,该从何处说起b较好。 我是一个伶牙俐齿的人——至少我是这样看待自己的。可伶牙俐齿不代表会说故事,尤其是说出能让别人也能理解的故事。老实说,我的伶牙俐齿并不能证明我有说故事的才能。 既然是故事,那就先从奠定感情基调开始。 用草率的,直白的方式来说:接下来的事情,其实是犯罪者观看自己的犯罪录像,观看证明自己犯下大罪的证据。 再说一下前情提要。 第一次醒来时,是镜面对称的玄关。第二次醒来时,是布满人偶的教室。第三次醒来时,是没有尽头的走廊。 光是这样举例,很难看出三者有什麽联系——然而,现在的我却能断定,它们之间存在着共同点,共通X。也就是说,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