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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4) (第4/10页)
理亏。 伤害未成年高等雄虫,无论是雌虫还是雄虫,都是重罪! 差别只在雌虫必死,而雄虫由于其珍贵性,一般没有死刑,重罪也只是不同程度的监/禁,禁闭时长视严重程度来定。 但是无论是哪种程度的监/禁,都不是雄虫能承受得起的,因为雄虫的监/禁,就是关小黑屋,抚慰各种精神□□发作的军雌,说明白点,就是军/妓。 真闹起来,双方都讨不到好。 况且,以我的身份地位以及财力,难道达不到当他监护虫的资格吗?按理来说,我作为发现并且救回雄虫的第一只雌虫,我应该优先享有监护权! 只是他一开始也没想到,他能这么在意这只小雄虫,所以没有在第一时间提交收养意向而已。 就在刚刚,他已经补了一份申请,相信此刻,眼前几只雄虫已经收到。 雄虫们碰头商量了一会,决定退让一步,实在也不得不妥协,被抓住把柄这么一通威逼利诱下来,谁敢不妥协?! 这只阴险的军雌!! 鉴于小雄虫确实离不得凯尔特上将您,我们也只能批准您的申请了, 一只一雄虫上前说道, 只是上将,作为收养虫兼监护虫的您,不得在雄虫成年前作出任何诱导向举动,必须让他在繁衍潮到来时,在确保他的意志自主前提下,优先从我们提供的适龄雌虫里挑选第一雌侍,您能做到吗? 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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