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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春-1 (第12/12页)
脏跳动,弹壳在腰间撞出轻响,像土生光脚跑过青砖地的足音。 敌人的子弹擦过右腿,鲜血喷涌而出的刹那,他忽然想起地窖里那夜,他尝过的最甜的麦乳精。 1975年。 纪延的军靴踏进书房,退伍申请书拍在桌案。纪父用战术匕首削着苹果,刀刃映出儿子腕上的疤痕。 “黄土沟。”匕首扎进苹果芯,“云南的边陲之地。” 1 纪延撕碎申请书的动作顿住,纸屑雪片般落在地上。 纪父转动匕首,刀尖挑出份泛黄的档案:“七年前接兵员报告,那小崽子发了高烧,变傻了。” 纪延夺过档案里的照片——土生赤脚站在泥地上,绑腿布松垮垮缠在腰间。 纪延指腹摩挲照片边缘的霉斑,听见父亲把玩匕首的金属声:“你现在是装甲师最年轻的参谋长,他还在用狗尾巴草编项圈。” 纪延用刺刀挑开自己的伤口,腕动脉在苍白的皮肤下突突跳动,“我不在乎。”血珠溅在土生照片的笑脸上,晕开了霉斑。 纪父猛地掀翻案几,苹果滚到纪延脚边。 “你当他还是地窖里喝血的小狗?”他将匕首拍在儿子渗血的腕间。“他不记得你了。” “我不在乎。” 纪延把染血的照片塞进胸袋,和银锁片一起贴着心脏跳动,他想起在乱葬岗剖出的狗胃——有些东西腐烂了九年,反而在血rou里生了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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