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11,强迫() (第6/7页)
新的房产,高楼大厦里的大平层,安保齐全,设施完备。 她和林嫂拎包入住,然后开始马不停蹄的跑警察局。 报案后去和警察说明情况,录口供,让警察记录在案,提供证据,然后拿到回执。 整个过程她跑了不下七趟别墅区辖区的警察局。 主要是他们是在离婚之前把孩子给带走的,那个时候还不存在抚养权的争执。 为什么当时没有报警,为什么事后这么久才报警,是否确认孩子在湘月明的手中等等。 她一一掏心掏肺的进行的回答,林嫂作为证人在旁边作证,录了口供。 这边冯开城找了熟悉的法官提交了诉讼,林雨荷几乎是焦急的又等待了一个多月才得到开庭的通知。 开庭后,湘月明没有出席,只委托了律师出现,这位律师身边还坐着两位律师,是一个团队出场,然后针对他们提出的证据做出了针对性的质疑。 包括林嫂录下的他们在室内夺走孩子的视频,林雨荷和湘月明的聊天视频。 还有客厅的监控记录等等。 湘月明的律师还提出了孩子从小是在奶奶什么长大的,关于她的生活可以提出详实的证据。 那些从别墅搬走的东西,统统都可以证明。 林嫂当然不甘示弱的提供了一个G的别墅房间关于孩子房间的监控视频和母女相处的情况。 林雨荷的面孔清晰无误,涓涓的也是。 法官却并不乐观,神情依然严肃,时不时还发出叹息。 冯开城最后拿出报警的回执,对面的辩护律师却有恃无恐,只是强调如今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